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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继续开展新冠疫苗加强针剂集中接种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2-06-10 点击数:

 

各二级学院,各部门:

根据省市疫情防控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,学校继续组织开展新冠疫苗加强针剂集中接种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如下:

一、接种时间

2022年6月12日(星期日)8:00—17:00。

二、接种地点

东校区田径运动场东侧体育馆内108室(原疫苗接种点)。

三、接种对象

符合新冠疫苗加强针剂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、第三方后勤服务人员(已接种灭活新冠疫苗第二针剂超过6个自然月,且年满18周岁)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接种时,请务必携带身份证、《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凭证》纸质版(从皖事通或支付宝查询,自行打印),戴口罩,保持一米线距离。

2.接种疫苗后,须到留观室留观半小时,无异常后再离开;如发现异常请及时联系现场急救人员处理。

3接种后需满48小时后方可进行核酸检测,以免造成误检阳性。

4.接种后多休息、多饮水,不宜剧烈运动,避免饮酒(如接种后饮酒可导致血管扩张,出现皮肤发红等症状)。

5.新冠疫苗与其他疫苗的接种间隔时间应大于14天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1.请各单位排查在校师生员工疫苗接种情况,填写《宿州学院灭活新冠疫苗加强针剂未接种人员统计表》,于6月10日(星期五)17:00前将排查结果发送至办公室李海燕。

2.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、最有效、最方便的措施,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。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按照“应接尽接”的要求,认真组织校内符合接种条件人员按要求参加接种;对在校外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师生员工,通知其尽快到当地卫生医疗部门进行接种。

3.请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安排专人做好接种现场协调等工作。

4.请保卫处安排好安保人员做好接种现场秩序维护工作。


附件:宿州学院灭活新冠疫苗加强针剂未接种人员统计表
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年6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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